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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18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1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2018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325在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洪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我现将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中央和省市全会、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围绕“规范监督、强化办案”的工作目标,以检察机关对监狱检察实行巡回检察改革试点为契机,强化刑事执行法律监督,深化工作机制改革,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监督工作水平,为维护监管秩序安全稳定,确保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合法规范、公平公正,不断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突出抓好党的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明确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将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之中,推动党的建设与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的深度融合。一是充分发挥班子政治核心和领导标杆作用,以钢铁班子打造钢铁队伍,筑牢检察事业发展根基。二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强化检察意识形态工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是持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干警纪律规矩意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干警会、“三会一课”、红色教育等形式促进全院干警纪律作风持续向好。四是院领导带头讲党课,引导全院党员干部真正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规范监督强化办案,不断加大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检察力度

牢固树立“规范监督、强化办案”理念,突出监督重点,调整监督方式,推进刑事执行检察进一步深入、规范、扎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依法监督、监督有力,为促进监管场所严格规范执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切实加强日常监督基础性工作,扎实推进监狱检察实时同步监督。开展罪犯收押、释放检察,无超期羁押及违法释放情况发生;深入罪犯 “三大现场”,开展各项检察及重大节日专项检察,对检察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监管违法行为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和纠正意见,均被监狱采纳认真开展罪犯死亡检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被监管人死亡检察工作,按规定出席死亡现场,审查有关执法文件,组织开展法医鉴定、协助处理事故善后相关工作;通过开展检务公开、检察官约谈、检察信箱、法制宣传等方式,受理罪犯控告申诉,全部按程序规范办结。

切实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工作,有力维护国家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充分发挥员额检察官的办案职能,集中力量办理大幅度增加的“减假暂”检察监督案件,全年纠正提请减刑、假释不当在全省业务考核中位居第一。

严厉打击狱内再犯罪,全力保障监管场所安定有序。受理监狱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经审查后均起诉到法院并作有罪判决。

三、深入推进监狱检察“驻改巡”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巡回检察绵阳模式

2018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启动检察机关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我院作为试点单位,按照高检院、省、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于20187月以来对绵阳监狱、川北监狱成功开展多轮巡回检察,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工作机制和巡检模式。

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全市检察机关巡回检察大格局。在以市院检察长为组长的巡回检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搭建了以市级院为主体,派出院为基础的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大框架,对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力量进行整合优化,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与我院相互融合、共同巡察,呈现点面结合、上下结合、全方位、全覆盖的巡回检察工作格局。

立足派出院工作实际,探索巡回检察绵阳路径。建立巡回检察“四阶段模式”,按照巡察准备、实施、结果处理和总结阶段的安排有序开展。检察中突出问题导向,注重监督配合与分类处理问题。对监狱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存在的轻微违法违规情况和工作漏洞、安全隐患的,由巡回检察组当场提出口头纠正和整改建议;发现重大违法和重大安全隐患,则作为监督案件办理;发现执法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线索的,按照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相分离的原则,依法处理或办理。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巡回检察与监督办案深度融合。将随机设置巡回检察组和相对固定检察官办案组相结合,分别负责巡回检察及刑事执行检察办案工作开展。按照“126”结构模式,设置1个业务综合组和2个负责与监狱保持日常工作联系的检察官办案组作为固定机构,以6名员额检察官为组长成立办案组,负责办理刑罚变更执行案件和刑事执行检察案件。同时,整合市院刑执部门与派出院力量,充分发挥巡察灵活机变的优势和特点,随机组成若干巡回检察组,不定期对绵阳监狱和川北监狱开展巡回检察。

推行“驻+巡”监狱检察监督模式,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及监督质效。201810月,我院分别向川北监狱、绵阳监狱派驻检察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督促和相关联络工作。同时,依托检察信息化建设成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驻监监控联网共享平台的助力,利用远程监控网络有效解决“驻改巡”后无法实时开展检察监督的缺陷和空档。

巡回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绵阳市检察机关已开展多轮全面常规巡回检察和安全专项巡回检察、机动巡回检察。检察中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情况通报6份,检察监督成效显著。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巡回检察程序和标准,初步拟定了《绵阳市检察机关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绵阳市检察机关对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办法(试行)》、《绵阳市检察机关对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流程(试行)》(巡回检察四阶段工作模式)、《对监狱劳动改造检察标准(试行)》、《监控室工作制度(试行)》、《派驻检察人员工作制度(试行)》6项工作制度基本实现了巡回检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检察活动

认真开展“监督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重点对服刑人员刑事奖励权、休息权、劳动报酬权、会见权、生命权、健康权、人格权等合法权益保障进行监督。针对清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我院均及时向监狱提出检察意见和建议,并落实专人跟踪督促纠正。

认真开展深化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活动。监狱、法院在减刑假释工作中考量财产刑执行情况的活动进行专项检察,完成了从严或从宽提请减刑、假释的核查摸底工作。

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成对监狱涉黑罪犯的摸底排查,重点加强对涉黑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的检察监督,严格检察是否对涉黑涉恶罪犯依法监管、是否从严掌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

五、加速推动“智慧执检”进程,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推进“绵阳市小枧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建设。经绵阳市发改委批复,项目总概算由立项的246万调整为420万,完成了项目财评、人防、消防等多项审批,规范进行了施工、监理招标工作,与游仙区法院联合实施了项目建设配电工程项目施工。目前主体工程已实现开工建设。

完成驻狱监控联网升级改造建设。我院驻绵阳监狱、川北监狱检察室驻监监控联网升级改造于201811月建设完成,并通过检察工作网接入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刑执指挥中心,实现监狱视频信号采集和存储数字化、监控观看网络化、业务分析智能化、操作简便化,打通了检察机关与监狱监控网络信息共享通道。

六、大力落实人大监督意见,强化宣教培训提升队伍素能

深入学习贯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严格执行《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加强司法监督工作规定》,按时报送同类案件综述报告,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认真研究调研组年初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宣教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科技平台,多形式开展检务公开,努力提升社会关注度与认可度。全年发布微信公众号新闻40期,今日头条5期,案件信息公开1条,微博公众号150余期,完成微直播1次。推进“人才强检”工程,采取“岗位练兵”、“以赛促训”、网络培训及在职教育多种方式,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建设。

    七、工作亮点与存在的问题

2018年,我院扎实开展对监狱检察“驻改巡”和“驻+巡”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了巡回检察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开辟了巡回检察“绵阳路径”,初步形成了巡回检察“绵阳经验”,此项工作在省院业务考核中获得特别加分。一是推进市县两级院刑事执行检察力量大融合,实现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力量的优化配置及整体联动;二是优化派出院刑事执行检察力量大整合。业务部门15名干警均纳入巡回检察统筹调配,做到全院“一盘棋”;三是加强对巡回检察的统筹安排和综合协调工作。除巡回检察组和检察官办案组外,设立业务综合组为固定机构,由员额检察官任组长,承担办案任务以外的其他综合性业务工作,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完成。存在问题:一是宣传调研力量不强,检察调研作为工作薄弱环节始终未能取得明显突破;二是队伍的综合业务能力特别是巡检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的能力尚需进一步提高,以适应新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需要;三是基础设施和“智慧检察”建设水平不高,办案交通保障较差,依赖市院提供帮助。

 

2019年工作计划

我院将继续坚持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践行“两个维护”。要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位,明确检察工作既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又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贯彻落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检察机关工作总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对监狱巡回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力争各方面工作创新发展。一要充分发挥“驻+巡”检察模式优势,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检验监督质效和提升监督刚性的标尺。重点在问题整改纠正的跟踪监督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监督实效。二要结合“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坚决监督纠正和预防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人权保护意识,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在此基础上,协同监狱推进提升罪犯改造质量。三要继续把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作为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监督重点,严格按照办理“减假暂”相关法律规定把好审查关,同时加强类案研究,不断提高办案能力、调研能力和监督水平。四要以政治建设为中心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完善考核制度,严格制度的逗硬落实和责任奖惩;认真开展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干警遵守以政治纪律为核心的纪律自觉性。五要加速推进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和“智慧检察”建设,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保障水平。针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不足,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研究新问题,寻找新办法,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力争新的一年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