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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工作报告

 

2019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三、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高检院“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总基调,按照“规范监督、强化办案”的总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检察职能,更新监督理念,持续推动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协调发展,为维护稳定的监狱监管秩序、规范的刑罚执行和促进罪犯改造提供了司法保障,为推进检察监督能力进步、助推本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不断加大刑罚执行检察力度

2019年,我院立足刑罚执行日常监督,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同向发力,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抓手,将检察监督向“更加深入、更加细致、更加扎实、更加规范”的方向推进,做到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依法监督、监督有力,以办案效果彰显监督实效和监督权威。

(一)加强日常监督,提升同步监督实效

以强化对监管活动合法合规性监督以及对罪犯服刑改造考核的规范性、真实性、公平性监督为抓手,推进类案监督,不断加强日常监督基础性工作,规范对监管活动违法违规的法律监督,促进监管场所规范执法。2019年开展罪犯收押检察、释放检察,监狱无超期羁押及违法释放情况发生。坚持深入罪犯生活、学习、劳动“三大现场”,开展禁闭、安全卫生、分管分押、罪犯会见等各项检察及重大节日前安全检察,对检察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监管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和纠正意见,督促监狱整改纠正。

(二)优化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突出“减假暂”办案成效

严格执行刑法、刑诉法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员额检察官的办案职能,优化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案件办理模式。努力拓宽监督视野,延伸监督触角,在加强对监狱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审查监督的同时,注重与法院的工作协调和对法院相关裁定的法律监督。以统一办案标准为抓手,按照高检院相关办案要求,逐一审查,网上办理,依法规范,全程留痕,不断提高监督案件办理质量。2019年办理监狱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1800余件。经审查对提请减刑、假释不当提出纠正意见。

重点加强对“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审查等重要案件的实质化办理,一方面通过审查罪犯的判决书细节、财产刑和退赔的履行情况、监狱对罪犯的计分考评材料等,考量罪犯再犯危险性及认罪悔罪情形,对于监狱书面材料存在疑问的,通过审查原始证据等方式查清事实。另一方面深入监区与监管民警、罪犯本人及其同改等进行谈话询问,了解罪犯的一贯表现及思想动态,直观把握罪犯认罪悔罪态度。审查提请假释案件中,做到逐案走访提请假释罪犯住所地司法所、基层组织及罪犯家庭或受害人,掌握罪犯狱外改造环境情况,对接相关社区矫正工作。

(三)规范巡回检察监督,助推“驻+巡”取得新进展

2018年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形成的有效工作机制基础上,2019年我院继续深入推进“驻+巡”工作模式优化升级,充分发挥巡回检察机动灵活和派驻检察扎根监狱的优势,打破“熟人”模式,解决 “脸熟情近”“讲交情顾面子”等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直面监管漏洞,直面安全隐患,直面公平公正,真正做到对监狱执法活动“综合会诊”、“全面体检”,推动形成良性、积极、互动的监督新格局,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一是调整巡回检察工作模式。由每次巡察成立两个巡察组,分别对四川省川北监狱、四川省绵阳监狱进行巡回检察的模式转变为每次巡察成立综合力量较强的一个巡察组,针对一所监狱进行巡回检察,确保每次巡察能够做到细致深入有侧重,避免巡回检察次数过多,滥而无效,杜绝“走流程”式检察监督。二是构建巡回检察标准体系。通过对《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工作目录》、《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等文件的全面解读,系统梳理了监狱巡回检察的程序、实体要求,按照要求对巡回检察的流程设计、文书制作、协作配合、综合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制度性规范。将检察内容进行“菜单式”项目设置,细化成“规定动作”,做到逐项检察、不走过场,切实增强了工作的可操作性。三是积极借助“外脑”力量。为提升巡回检察针对性和专业化水平,邀请食药监、安监、卫计委、消防等部门专业人士,以特邀检察官助理的身份,从专业角度助力巡回检察,拓展巡回检察的深度和广度,既有利于全方位发现问题,又能够当场为解决问题提出专业性意见建议,及时消除隐患。我院在巡回检察工作开展的整个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与监狱的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巡察结束后,进一步总结经验和不足,大胆创新,不断完善巡回检察流程,使“驻+巡”绵阳模式愈加成熟高效,力求取得监督实效最大化

2019年,我院共开展常规巡回检察4次,专项巡回检察2次,专门巡回检察7次。通过实地检察、调取档案材料、调查询问等方式,对监狱在管理、安全卫生、刑罚执行与教育改造、劳动与考核、减、假、暂提请等方面和领域存在问题提出口头整改意见、书面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监狱均予以采纳,并按照建议或要求内容严格整改落实。

(四)打击狱内再犯罪,维护监管场所秩序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把打击惩罚与教育改造、保护人权有机结合,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诉讼监督职能,始终保持打击狱内再犯罪的高压态势,从重从快办理故意伤害、脱逃、破坏监管秩序等犯罪案件,有力维护监管场所正常稳定的管理秩序。对于监狱侦查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按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案件事实及侦查程序进行全面审查,履行法律赋予的刑事案件检察监督权。2019年,我院受理监狱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均当庭作出有罪判决。

(五)开展控告申诉检察,保障维权渠道畅通

2019年,我院立足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加强对服刑人员控告、举报、申诉案件的办理,不断提高办理控告、举报、申诉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有效维护服刑人员正当权益,最大程度、最大范围地防止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违规及冤假错案。针对新入监服刑人员,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内容宣传,使服刑人员了解驻狱检察职能,告知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的具体权利义务,增强服刑人员自身权利保护意识。通过公布驻狱检察室电话、检察官约谈、检察信箱等方式接受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申诉,保障服刑人员通过多种渠道反映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注重对服刑人员控告、举报、申诉案件的办理,受理案件后,及时对案件情况进行查证核实,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办结并及时反馈。                                                                                                                                                                                          

(六)抓好事故检察及职务犯罪线索发现和预防,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检察活动

进一步加强监狱监管安全检察监督工作,切实消除监狱各类事故隐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2019年,我院对四川省绵阳监狱、四川省川北监狱历年脱逃罪犯追逃工作进行了专项检察,全面了解两所监狱近年来追逃工作的开展情况,发现两所监狱存在脱逃罪犯档案管理不够规范、追逃协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向两所监狱提出建议,督促监狱高度重视追逃工作,制定规范的工作措施和追捕方案,进一步加强与各地公安机关的工作协调。同时督促监狱强化责任意识,汲取脱逃事故教训,提高发现问题隐患的能力,时刻警惕新的脱逃事故发生。

继续认真开展监狱司法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新形势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新要求,通过加大职务犯罪隐患和线索发现力度、个案宣讲、法律知识宣传等途径,警示、教育监狱执法司法工作人员,防范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持续开展“深化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专项检察活动”等专项活动,将专项活动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使专项活动形成的高压态势延续成为工作常态,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决贯彻从严治检要求,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等重要文献原文,对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坚持做到及时传达、及时学习、及时讨论,通过学习讨论,使全院干警更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明确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二是按照市委、市院的部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领导带头、以上带下,引导全院干警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积极参与市院统一组织安排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同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坚持每周五下午领导干部带领全院干警集中学习,并进行讨论交流;利用每周一下班后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院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继续深入学习理论知识。三是加强检察机关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安全。认真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以及机关举办的各项活动等全部纳入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话语权,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实,引导检察人员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全年未发生检察人员违规擅发言论事件。四是坚持“三会一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开展“重温红色记忆、争做担当作为先锋”主题教育活动及“重温入党誓词”等主题党日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史国史检史、革命传统教育,不断提升党支部活跃度,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突出党风廉政建设,构筑纪律作风高地

一是加强纪律作风教育。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全院干警大会、支部党员大会等形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在全院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养成纪律自觉,增强自律意识,使纪律真正成为 “带电高压线”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再细化再具体,直接与干警评优、晋升等挂钩。同时强化责任追究,若因没有落实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三是继续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善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等手段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坚决防止和纠正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三)狠抓职业化建设,打造专业化检察队伍

一是完善三类人员分类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立足内设机构改革成果,规范各部门之间职能划分。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和实际需要,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权力。按照三类人员性质划分,结合干警的不同能力特点,合理地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岗位上去,做到人尽其才、各尽其能。同时根据岗位工作内容,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使每一个岗位都在科学的考核机制下运行,促进干警最大限度地作出工作实绩。二是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高队伍执法办案素能 。按照三类人员不同岗位职责,突出各自重点内容,进行分岗培训。落实高检院“互联网+检察教育培训”要求,积极推进网络培训建设与应用,引导干警主动上网学习,提升网络教育培训质效,2019年全年我院检察干警参训率为100%,网络教育培训完成率为100%。激励老检察官进行工作经验总结,促使他们实现由“经验型”到“专家型”检察人才的升华,对年轻检察干警则加强岗位练兵,激发他们刻苦钻研业务的兴趣,使其向业务尖子、业务骨干方向发展。三是健全职业保障。准确执行检察干警职级待遇、工资福利等政策,以与检察干警地位和作用相适应、与检察干警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提升检察干警职业尊荣感,不断提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三、推动“智慧执检”,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2019年,我院继续以推进“科技强检”、“智慧检察”为抓手,加大检务保障力度,夯实刑事执行检察基层基础。  

一是认真开展计财装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严格执行财经法规,为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2019年采购执法执勤车辆一辆,“两房建设”已顺利完工,进入验收阶段。二是认真开展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开展保密安全学习培训及保密检查,规范机要通道管理,做到保密工作安全无事故;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和装卷入档工作,全年装订文书档案共计240件并完成网上录入。三是认真开展检察信息工作。通过检察信息简报全方位展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成效,凝聚法制正能量,唱响“检察好声音”。全年完成检察信息、简报21四是认真开展人大联络工作。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规定,按时报送同类案件综述及办案质量评查报告。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2019年,我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按部就班开展工作较多,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够,工作亮点不突出;二是少数干警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够,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法律政策调研力度不够,检察调研作为工作薄弱环节始终未能取得明显成绩。

针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不足,2020年,我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中央各次全会和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检察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智慧执检”建设为突破,加大监督力度,突出重点,全面履职,进一步推进监督理念和监督方式转变,进一步加强刑事被执行人人权司法保障,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监督质量和监督实效,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努力开创新时代我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按照这一总体思路,我院将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立足内设机构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三类人员”绩效考核,以科学的管理机制激励干警干事创业,引导培养干警的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提升干警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尤其是在党的政治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主动作为,提升党建工作实效,使思想政治教育入脑入心,从而为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筑牢思想根基;三是进一步完善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不同监督方式的特殊作用,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四是进一步强化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继续探索假释审查方式向实质化核实考察转变;五是在改造罪犯方面与监狱协同,不断推进形成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新格局,不断提高改造实效;六是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宣传和理论研究,为刑事执行检察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取得新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