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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03-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2020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在市委和上级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市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上级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把握“强监督、提素质、保安全”这个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主题,在持续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不断强化监督理念,调整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能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力深化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办案水平、监督能力、工作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为维护稳定的监狱监管秩序、规范刑罚执行和促进罪犯改造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忠实履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院在疫情爆发之初,第一时间成立了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对疫情期间检察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与监狱建立了联系人制度,严格落实“日报告,周报表”,做到及时掌握监管改造、疫情防控动态,确保出现情况及时处理,日常事务及时办理。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按照最高检、省院、市院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检察工作,不折不扣执行最高检第五检察厅“五条意见”和省检察院“四个要求”。充分应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开展监管场所检察监督工作,实行“无接触”办案,检察监督办案工作主要采取视频监控、远程庭审等方式进行,避免与在押人员直接接触产生疫情风险。

(一)突出发挥指挥中心作用。将派驻监狱检察室人员全部调整到市检察院刑事执检指挥中心,通过分班执勤制,细化监督职责,充分运用监控联网设备,采取视频监督方式,全面落实好对绵阳监狱、川北监狱的检察监督。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视频监督纪律,加强视频监控记载,分时段分重点详细记载视频监督内容。监督中发现问题及时与监狱联系落实整改,均迅速整改到位。

(二)加强监管场所“零接触”监督。做好对监管场所的监管执法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保证检察监督与疫情防控工作两不误,做到“监区零接触,监督无死角”。严格督促监狱按规定落实疫情期间暂停会见、罪犯离监探亲、警示教育、亲情帮教等工作,加强一号门、AB门的人员、物资检测工作,禁止外协人员进入监管区域,做好民警和在押人员的个人防护,对每日送餐就餐、体温监测、监区消毒、外勤人员防范情况进行重点监督。监督落实建立发热门诊、实施巡察巡诊等措施,使用隔离区域对发热人员进行隔离治疗等监狱日常防疫工作。

(三)严控释放人员感染风险。要求监狱提前与罪犯住所地的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工作联系,告知刑满释放人员的释放时间以及隔离期间体温监测、核酸检测、CT检查情况、疾控中心的健康风险评估等,做好后期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提醒。注重刑满释放人员释放前的教育工作,要求刑释罪犯签订承诺书,告知其释放后及时到派出所、司法所报到,报告活动轨迹,回家后仍然要进行居家隔离,遵守当地防疫管理规定,配合防疫检查,不前往敏感地区,不参加聚会聚餐等活动。对一些有特殊情况的罪犯,在其刑满释放后,要求监狱安排警力亲自送到其住所地与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好交接工作。

二、以办案为中心,做实“驻+巡”,着力提升监督实效

2020年,我院继续严格履行对四川省绵阳监狱、四川省川北监狱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推进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在保持对监狱实施派驻检察基础上,深化对监狱巡回检察,强化日常监督,进一步完善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不同监督方式的特殊作用,切实提升检察监督实效。

(一)不断健全完善对监狱“派驻+巡回”检察机制。

1.坚持对监狱派驻检察全覆盖。在人力资源极为紧张的情况下,尽力保证派驻检察人员。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派驻检察人员的工作职责,突出把监督监狱执法人员是否严格依法履职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作为派驻检察日常监督重点工作。派驻检察人员持续紧盯罪犯学习、生活、劳动“三大现场”开展各项日常检察监督工作,对检察中发现的监管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监狱整改纠正。切实履行收押、释放活动检察监督职能,预先严格审查文书档案与现场实时监督相结合,确保被监管人员符合收押、释放条件,保障监狱收押、释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通过开展检务公开、检察官约谈、开启检察信箱、法制宣传等方式,收集控告、举报、申诉材料,依法审查调查相关事项,协同监管部门释法说理、化解矛盾,收到的控告、举报、申诉全部按程序规范办结。依法规范做好监狱事故检察,2020年办理的死亡事故检察案件均第一时间出席现场,按照事故具体情况进行审查调查,注重检察是否存在虐待、殴打等原因导致的非正常死亡,倒查被监管人在服刑、生病救治的整个过程中监狱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财产刑执行检察的相关经验做法,加大财产刑执行监督力度,服刑人员财产刑履行率持续提升。

2.牢固树立“巡回就是办案”的理念,灵活运用多种形式的巡回检察方式,不断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2020年除对四川省川北监狱、四川省绵阳监狱开展巡回检察外,还积极参加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全省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对巴中监狱、成都女子监狱和汉王山监狱开展了巡回检察。对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通过会议交流、口头建议、发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形式监督监狱整改落实。不简单以监狱书面回复作为整改结果,而是采取派驻人员现场检查和巡回检察“回头看”等方式,切实掌握监狱整改落实情况,着力推动问题的真正解决,提升监督工作质效。

3.注重“驻”与“巡”的协调配合,在明确各自职责的前提下,建立起有序的工作协同机制。派驻检察负责在日常检察监督中及时发现监狱刑罚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违法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为巡回检察确定重点提供方向。巡回检察负责对日常监督检察中不易发现的深层次问题进行挖掘剖析,推进一些带有长期性、普遍性、制度性的问题得到解决。巡回检察结束后,由派驻检察人员监督、反馈监狱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并协助加以解决。同时,对于“驻+巡”检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挖掘问题背后可能存在的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线索,防微杜渐。

(二)实质化审查提升刑罚变更执行案件办理质效。

切实加强对监狱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不断优化“减假暂”案件办理方式方法,进一步推行案件实质化办理,坚持书面审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内查外调”办案方式。发挥派出院专业化优势,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假释罪犯再犯风险评估办法,在提高罪犯假释适用率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假释罪犯再犯风险性。

(三)规范办理监狱再犯罪案件,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

对监狱服刑人员再犯罪案件严格依法进行审查起诉,强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观念,主动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监狱再犯罪案件中的适用。积极与监狱狱侦部门及当地司法局沟通对接,请求司法局指派律师等途径落实保障监狱再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推进量刑建议精准化,坚持罪责刑相适应与差异化从宽原则,针对不同阶段、不同情节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区分适用量刑标准,突出保障其自愿性与合法性,发挥制度优势。

(四)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渎职侵权检察工作。

准确把握检察机关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职能定位,积极排查监狱执法工作人员相关渎职侵权线索。在对监狱的日常检察监督工作中,注重研究监管工作违法违规问题背后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线索,发现线索立即上报市院,协助上级院开展侦查工作。在市院统一领导下,我院克服自身人员紧张困难,派出精干力量全面参与本市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初查和案件侦查工作。同时,抽调人员到市监察委协助办案。

三、狠抓队伍建设,推进“智慧执检”,夯实工作基础

(一)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检察队伍思想根基。

一是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坚持理论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在参加市院统一组织的各类学习基础上,组织开展每周五的全院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和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等系列文件。二是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提高检察队伍管理水平。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规范党组工作日常事务和强化党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有力促进班子整体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议事机制。建立完善岗位目标考核机制,制定实施《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方案》及评分规则。三是加强检务督查工作,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条例》及相关法规,认真贯彻落实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制度。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逗硬落实。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结合主题教育活动专项整治、关于违反“三个规定”集中清理工作和典型案例学习,进一步提高干警对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认识,做到压实责任,警钟长鸣。

(二)加快信息化建设,推动检察办案工作提质增效。

把检察信息化工作放在检察事业大局中谋划,以服务检察业务为中心,以“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为理念,积极适应改革新形势。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部署为中心,加强智慧检察基础保障建设。全面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构建档案数字化管理平台。完善检察工作网建设,加强检察工作网安全基础防护,确保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依托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立足我院实际推进“智慧执检”工作,实现检察工作与信息化建设的深度融合,为业务决策、类案监督、办理新型疑难案件等提供技术支持。全面推进政法部门数据共享平台等信息化工作,着力提升监督办案智能化水平,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对检察监督的保障和辅助作用。

2020年,我院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短板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工作开展不够深入扎实,工作亮点不突出。二是队伍建设还需持续发力,部分人员能力水平还不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三是检察理论调研成果、工作信息不多,质量不高,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在下一年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为契机,狠抓铸牢政治忠诚之魂、违纪违法问题查究、能力素质提升,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牢定位,忠诚履职,服务大局,突出刑罚执行监督核心业务,抓紧抓实重点工作,推动我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平安绵阳、法治绵阳和绵阳科技城建设作出应有的检察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毫不松懈抓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主动加强与防控指挥部的联系,落实好自身防控措施的同时,监督协助监狱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是扎实开展政法队伍专项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活动,强化政治学习和廉政风险防控,把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是进一步落实“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要求,深化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继续积极参与司法渎职侵权案件办理。

四是进一步推动刑罚执行监督走深走实,不断提高办案质效。要着力抓好“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办理试点工作,在前期探索基础上总结提升再进一步,确保刑罚变更执行严格规范;要着重加强对监狱违规问题整改情况的检察监督,跟踪监督监狱整改全过程,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帮助整改,切实把解决问题作为检察监督工作的刚性要求,以更好的办案效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五是持续推进干警履职能力提升。以检察人员业绩考评为抓手,严格管理制度,优化干部配置。倡导主动学习,加强培训,强化提升干警理论知识水平、业务技术能力、规范司法自觉、执法为民意识,督促干警担当作为,主动积极迎接新挑战。

六是转变理念,进一步加强信息调研工作。树立“总结实践经验,指导实际工作”理念,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干警写作信心和热情,主动从岗位履职过程中发现信息来源,及时反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进展、新经验,为检察工作提供更多层次深、价值高、针对性强的意见和建议。

七是以积极推进办案技术用房附属设施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升检察办案的技术水平和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