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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的公告
时间:2018-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和本院工作需要,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同意,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合同制书记员6人。

二、招聘对象

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在绵阳市范围内的公民。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人民检察院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检察工作的。

(二)具体条件

1.年龄:2030周岁(19987月至19887月出生);

2.文化程度: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同等条件下法律、中文类专业优先。

3.熟悉计算机操作。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72日至713日(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

2.报名地点: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科创园区街道子云路北段58号绵阳市人民检察院二楼)。

3.报名应携带的材料:填报名表(见附件1)、携带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有特长者须携带专业技术证书以及与聘用岗位有关的其它材料(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综合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综合电脑操作能力、文字速记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预计于20187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有关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院政治处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现实表现、道德品行、家庭情况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本院网站公示5天。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新招聘的聘用人员首次与我院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6个月。一年后视表现情况签订为期3-5年的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

(一)工资待遇

工资、补贴及奖励执行本院聘用制工作人员待遇标准。

(二)其它待遇

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参加行政、事业等单位的招聘考试,被录用、聘用的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本单位不解决食、宿。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聘用工作严格按公告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816-2349860

 

 

 

 

 

 

 

 

 

 

 

 

 

 

 

 

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书记员报名表

姓名

 

身份证号

 

照片

出生

年月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籍贯

 

学历

 

学位

 

婚姻状况

 

毕业

院校

 

所学

专业

 

毕业时间

 

现工作单位

 

计算机水平

 

联系方式

 

现常居住地址

 

学习工作简历

(自大学开始)

 

工作业绩及获奖情况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父母、配偶、子女)

称 谓

 

年龄

政 治

面 貌

工作单位 及职务